
解決方案
您當前位置:首頁>>
解決方案
提高城市照明的整體效果
發布時間:2017-07-31
目前國內大中城市經過近十年來的城市景觀照明建設工程,或多或少地都已經進行了一定數量的景觀照明建設,然而回過頭來看總覺得效果不夠顯著,且似乎顯得有些雜亂無章,究其原因,實質上還是缺少良好統一的城市照明規劃或者宏觀層面上的深入思考。
城市照明總體水平的高低,首先決定于一個先進而合理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然而在國內各類城市中,通常城市街道、廣場、建筑立面等的景觀照明建設大都自發形成,各自為政,難以協調,個體的美難以形成整體的美,也難以突出城市的總體特色。目前,從全國來看,除少數大城市以外,許多城市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相對滯后或者尚未提上日程,或者是規劃設計不規范,以區域規劃代替專項規劃設計等等。
許多城市照明的主管部門由于缺乏專業知識,造成城市之間不切實際的“亮度攀比”。另外城市規劃部門對夜晚燈光不加限制,使得有些商家從自身利益出發任意擺放燈具,破壞視覺適應的平衡,造成視覺中心和亮度層次的缺失,導致整個城市夜景的雜亂無章。有些主管部門和燈光建設單位任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或降低標準,缺乏相應的管理與維護,造成建成后在很短的時間內照明效果的整體性就大打折扣。
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都沒有嚴格的審定程序和資質認證;除機動車道路照明外,適合國情的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和施工標準尚未建立;城市公共空間及景觀照明工程建成后運行維護的職責和資金不落實;沒有穩定的投資來源,這就使得合理的費用投入、損毀燈具的及時更換、良好的功能和景觀照明環境無法得到保障。
城市照明總體水平的高低,首先決定于一個先進而合理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然而在國內各類城市中,通常城市街道、廣場、建筑立面等的景觀照明建設大都自發形成,各自為政,難以協調,個體的美難以形成整體的美,也難以突出城市的總體特色。目前,從全國來看,除少數大城市以外,許多城市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相對滯后或者尚未提上日程,或者是規劃設計不規范,以區域規劃代替專項規劃設計等等。
許多城市照明的主管部門由于缺乏專業知識,造成城市之間不切實際的“亮度攀比”。另外城市規劃部門對夜晚燈光不加限制,使得有些商家從自身利益出發任意擺放燈具,破壞視覺適應的平衡,造成視覺中心和亮度層次的缺失,導致整個城市夜景的雜亂無章。有些主管部門和燈光建設單位任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或降低標準,缺乏相應的管理與維護,造成建成后在很短的時間內照明效果的整體性就大打折扣。
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都沒有嚴格的審定程序和資質認證;除機動車道路照明外,適合國情的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和施工標準尚未建立;城市公共空間及景觀照明工程建成后運行維護的職責和資金不落實;沒有穩定的投資來源,這就使得合理的費用投入、損毀燈具的及時更換、良好的功能和景觀照明環境無法得到保障。
上一篇:
城市夜景照明五大設計原則
下一篇:
園林植物照明六原則